GCP 办事指南
2020-12-23
试验前
一、项目投递
1、 将试验方案电子版发至 hongzh97@tongji.edu.cn,同时抄送 shtjgcp@163.com,联系电话021-66111245 或 021-661111103。
二、立项审查
1、 按照药物临床试验运行流程,CRA 携带填好的“临床试验申请表”及相关资料(附件 1、 2)与 PI 联系;
2、 由 PI 确定是否承接该项目,并在“临床试验申请表”上签署意见;
3、 研究者和机构办相关人员参加申办方组织的方案讨论会;
4、 CRA 按照“临床试验递交资料交接单”准备资料,交机构办审核,审核通过后递交伦理。
三、申请科技部遗传办批件
1、 CRA 填写电子版科技部遗传办申请书,交机构办审核;
2、 机构办审核作为牵头单位申请人遗办的申请书后,交伦理委员会备案;
四、签署合同
1、 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批件后,将合同电子版发至机构办公共邮箱 shtjgcp@163.com(同时抄送 hongzh97@tongji.edu.cn)及 PI 邮箱,按规定流程签署合同;
2、 合同签署、盖章。
试验中
一、启动会前准备工作
(一)试验物资交接
1、 申办方将试验资料寄到机构办公室,CRA 和质控员清点无误后发至专业组;
2、 申办方将试验用药物寄到药房,机构药物管理员清点无误后收入 GCP 药房储存。
(二) CRC 资格确认
1、 CRC 填好“CRC 登记表”(附件 3)和其它证书交至机构质控员,并参加考核;
2、 CRC 通过考核方可参与临床试验。
二、召开启动会
1、 CRA 与专业组确认启动会时间、地点;
2、 CRA、CRC、研究者、机构质控员共同参加,培训试验方案、原始记录填写、SAE 抢救/报告流程等内容。
三、试验过程
1、 项目启动后,申办方/CRO 按合同规定将费用汇入医院账户;
2、 填写监查记录:CRA 每次至研究中心进行监查,需填写“监察反馈表”(附件 4)并交至机构;
3、 PI 递交年度进展报告(含临床试验的最新安全信息报告、方案偏离情况、SAE 等内容)至机构办,机构办审核后递交伦理办公室审核。
试验结束
一、结题审核
1、 将所有原始病历和病例报告表交至机构质控员核查;
2、 根据机构质控员核查意见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资料;
3、 CRA 回收病例报告表第一、三联及剩余药物和资料。
二、试验经费管理
1、 将付款明细清单(需盖单位红章)递交机构办;
2、 支付试验费用尾款。
三、资料归档
1、 试验完成后及时归档,CRA 按照“临床试验保存文件”、“分中心小结确认表”和“总结报告确认表”(附件 5)整理资料;
2、 CRA 和研究者共同填写分中心小结和总结报告确认表,并签字;
3、 按照文件目录整理本次试验中的所有资料,并交至机构办审核;
4、 如有保存文件清单以外的资料,请补在文件后面空白处;
5、 资料齐全后,研究者在“临床试验保存文件”、“分中心小结确认表” 和“总结报告确认表”上签字,交机构办主任审核签字并归档;
6、 分中心小结、总结报告盖章。